拍卖流程
1、承接业务
在恰谈拍卖业务时,首先搞清拍卖标的物的产权和权属问题,委托人必须自有的,可以自由的处置、支配的物品、财产或其它权利。有抵押的,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有多个共有权人的,必须征得全体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是法人的资产,必须取得全体股东的授权书或股东大会决议书;国有资产的,必须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报告等等。签署拍卖合同时,必须把委托方的身份证证件复印件及其它书面资料产权证等原件留存在公司。
2、拍卖会前的工作
当拍卖委托合同签订以后,可以进入拍卖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拍卖会前,应该将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公告、拍卖规定及有关产权的资料等东西送到工商部门备案,经工商部门同意后可出拍卖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在报纸上刊登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必须写明拍卖会的时间、地点、标的物名称、展示的时间、地点、报名时应带的资料、拍卖保证金等等。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拍卖特别规定,应该写明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拍卖佣金的计算方式及拍卖成交款的缴款截止日等等内容。拍卖公告的刊登时间内,应该尽力做好客户的咨询工作,陪同客户查看拍卖标的物,记录好客户的资料。
在接受竞买人报名时,必须核实竞买人的身份证明,按照公司的拍卖规则做事,先填写报名单,签署有关的文件,财务收到拍卖保证金后,方可发放竞买证。
3、拍卖会
拍卖会开始前,先核实竞买人身份,竞买人必须和竞买证的姓名、身份证等资料相符合,发放竞买号牌,进入拍卖会场。
拍卖会由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按照拍卖程序,宣读拍卖须知和拍卖特别规定。拍卖成交时,工作人员必须监督买受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记录表签字画押。
4、结束以后的工作
拍卖会结束以后,财务人员及时做好拍卖保证金的退回工作。及时通知买受人按时前来支付佣金及成交款。
付清全部款项后,财务及时将拍卖款汇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拍卖部的工作人员及时将有关资料转交买受人,同时做好拍卖资料的保存。
拍卖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