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8月22日9时00分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资产(鲁大宇评报字(2019)第025号),起拍价152273.00元,保证金30000元。
2、临沂市第九实验小学(北校区)部分资产(鲁大宇评报字(2019)第036号),起拍价46600.00元,保证金30000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上述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竞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8月2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临沂分行,账号:810500101421001312,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证件(个人竞买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竞买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及汇款单据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竞买未成功者保证金于三日内不计息退还。
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以实际交付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物装卸、运输、损耗、存储、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买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一切瑕疵。竞买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竞得标的拆除并搬离完毕,拆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搬离过程中,不得损坏存放地的房屋结构及标的以外的配套设施。
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府东大厦A-801室
联系电话:0539-8607009 19863963678 15192907117
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